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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連續殺人犯還在外面》

作者:清水潔

譯者:王華懋

出版社:獨步文化

出版日期:2019年8月(初版)

 

相較於《被殺了三次的女孩》,這次的事件感覺好複雜喔,DNA判定兇手及被害人的可能性,還有警方跟檢方和兇手跟被害人間的關係,事隔17年,眼前有法律追訴期,還攸關了當時偵辦刑警的面子,我看到最後大概已經放棄邏輯思考了XDDDD。

很佩服清水潔為了調查,短時間內重新研究DNA、DNA遺傳、DNA鑑定......等等的相關學術和研究報導,這該瞬間燒死多少腦細胞啊~ 但也因為他的窮追不捨才還給菅家利和一個清白,但即便如此,僅憑他小小的力量,到他寫這本書的時候,就算知道真兇是誰卻還是沒辦法公布......。

 

決定調查這個案子,是2007年6月日本電視台報導局社會部部長 杉本敏提出的企畫,想要做一個為期一年的主題,主旨要「推動日本」,希望清水潔以「懸案」為主軸去做節目,搭檔杉本純子列出目前未結案懸案中,決定從1996年7月發生的「橫山由香里誘拐案」開始查起,卻陸陸續續發現自1979年8月開始的「福島萬彌案」、1984年11月的「長谷部有美案」、1987年9月「大澤朋子案」及1990年5月的「松田真實案(足利事件)」都有著非常類似的共同點,雖然只有隸屬栃木縣的三個案子「福島萬彌案」、「長谷部有美案」和「松田真實案」被認為是連續殺人案,但作者卻覺得這五個案子的兇手應該都是同一個人。

發生在栃木縣的足利事件是已偵破的案子,兇手是正在服刑的菅家利和先生,雖然判決書上說除了足利案件外,其他兩個案件因證據不足無法證明菅家先生是兇手,但其他兩個案件大家也自然而然覺得兇手是同一人,然後事情就慢慢的被淡忘了。但是如果先預設其他兩個案子「大澤朋子案」及「橫山由香里誘拐案」也是連續案件之一的方向去思考,在兇手被捕判刑之後,又發生了「橫山由香里誘拐案」,那麼是不是表示現在在獄中的菅家利和先生,並不是兇手?而真正的連續殺人犯還在外面?

 

➤關於案件

①「福島萬彌案」,1979年8月,栃木縣足利市,在自家附近的神社失蹤,遺體於河床被尋獲

② 「長谷部有美案」,1984年11月,栃木縣足利市,在柏青哥店失蹤,遺體於農地被尋獲

③「大澤朋子案」,1987年9月,群馬縣太田市,在公園失蹤(和橫山由香里失蹤點距離僅5km),遺體於河床被尋獲

④ 「松田真實案(足利事件)」,1990年5月,栃木縣足利市,在柏青哥店失蹤,遺體於河床被尋獲

⑤ 「橫山由香里誘拐案」,1996年7月,群馬縣太田市,在柏青哥店失蹤,尚未尋獲

 

➤共同點

⦿ 受害者均為女童

⦿ 其中三起誘拐現場在柏青哥店

⦿ 其中三起發現遺體的地點在河床的蘆葦叢中

⦿ 現場均無人目擊小孩哭泣

作者推測之所以沒有人將五起案件看成連續案件,可能是因為縣境劃分責任的阻礙,縣警和縣警間也是存在著類似業績的結案率,雙方勢同水火,跨縣市的案子有推託案的可能性,資訊也會因此中斷,增加了將五個案件串連的困難度。

 

五名誕生在這個世上,過去確實存在過的圓臉小女孩,並排在我的眼前。她們只是因為恰巧身在這小小的圓圈範圍內,就失去的性命,自此消失在人間。在夢中,作者看到了這五個孩子天真玩耍的樣子,總覺得有股力量,要他繼續調查,即便足利案件已結案,即便必須質疑當時的DNA型別鑑定結果,即便要以小土鱉之姿挑戰司法高牆,他也要為那些微弱的聲音發聲,這是他的原則。

首先必須先排除菅家利和是兇手這個條件。想要排除他,就必須證明當初的證據有瑕疵。在看《連續殺人犯還在外面》的同時,我也追了韓劇《信號》,兩部作品都是在解決長期懸案,但是當小角色們想要追查的時候,就會有個長官出來說「你現在是在質疑當時的警方辦案不力嗎?」「查到了,然後呢?讓全國民眾知道我們警察都沒有用?」「你這是想要丟XXXX長官的臉嗎?」之類的話。難道,偵破案子,真的比刑警們的面子還要重要嗎?

其中原因大概有幾個。第一、當時的DNA型別鑑定是科學警察研究所引以為傲的技術,大家都認為那是絕對精準的。第二、偵破足利案件時,當時的偵辦人員都已經得到高層的獎勵還公開表揚了。第三、另一案件「飯塚案件」嫌疑人否認犯案,但依然在2008年10月執行死刑,當時他使用的DNA型別鑑定和菅家先生使用的是同一種鑑定法,而且還是同一人鑑定。所以當有人說要重新調查足利案件的時候,當時的偵辦人員一定都不希望事情再被翻出來講。但是無辜的五名小女童呢?她們的家人呢?還有背負了17年罪名的菅家利和先生呢?

 

菅家先生被定罪最主要是「自白」和「DNA型別鑑定」。

作者厚著臉皮一一拜訪了當事人家屬或是目擊者,事隔那麼多年,有些人再被提起這段傷痛,一定都會很不開心,清水潔也做好被不斷拒絕的準備和誠心。可能是真的那份誠意,也有可能是家屬其實對案子的態度也有懷疑,之後也都願意再跟作者談談。根據菅家先生的自白犯案過程,再跟家屬和目擊者等人的證詞做比對,發現有諸多不合理的地方:

① 模擬菅家先生騎單車載松田真實上坡,但重量會導致重心不穩而向後仰。(並且松田真實的母親證實,當時的真實還沒辦法自己坐在單車的後座;而目擊者松本女士看見的兇手和真實是用走的並非乘坐自行車)

② 菅家先生自供行兇後去過超市買東西,但是超市消費紀錄中卻沒有符合自供內容的明細。(沒錯採訪團隊就是土法煉鋼的把存檔的收據一張一張翻出來看)

③ 自供內容有菅家先生「自己畫的」鞋底印,並附註購買這雙鞋子的時間及金額。(但是物證中卻沒有這雙鞋,而且......自己畫的鞋底印也可以當證據?)

④ 沒有任何目擊者看見菅家先生當天有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,反倒是有兩名目擊者提供的兇手形象的證詞完全消失。(聽說長得像魯邦三世)

⑤ 證據顯示菅家先生有戀童癖,家中存有大量的幼女色情片。(調查返還證物中卻沒有幼女色情片,出租店店長也說菅家先生租的片子的類型並不是這個類型)

這樣亂七八糟的證據為什麼還能定罪菅家先生呢?因為不利檢方的證據通稱為「消極證據」,在刑事檢查官移交給公審檢察官之後,後者會採用對案件有利的證據,而沒用到的就稱為「剩餘證據」,也就是採訪團隊再次採訪相關人物所問到證詞,在當時因為和菅家先生的證詞不同所以都成了剩餘證據,但問題就在於菅家先生的自白了。

問題似乎出在偵訊室這個特殊的環境。在偵訊室裡,被允許的只有招供。不管是清白的主張還是辯解,警方都聽不進去吧。日本的刑事訴訟法中,自白分為「自供」(自願)與「使自供」(逼迫),若要以自白當證據,嫌犯需要簽「上申書」,申明警方沒有特別強制詢問嫌犯,是嫌犯任意供述的。但是如果嫌犯是逼迫自白又被逼迫簽上申書,那簽那個到底有甚麼用......?因此菅家先生才會在三次公審中說詞反覆,一下子不承認一下子又承認,最後又再度翻供。

 

「DNA型別鑑定」這個就是我看了很頭痛的東西了,大概是以前生物課沒學好XD。當時所謂的「型別」鑑定,就跟血型一樣,將DNA分成多個群組進行識別。也就是說如果型別跟兇手一樣,那就有可能是兇手,但是還有很多人會是同一個型別,因此不能斷定就是兇手;相反的,只要型別跟兇手有一點點差異,就可以證明清白。所以在美國DNA型別鑑定是用來證明嫌犯非兇手的,但日本卻用來證明嫌犯即是兇手。

縣警將採取到的菅家先生的檢體交給科警研(警察廳附屬機構科學警察研究所)進行鑑定,足利案件中使用的型別鑑定法為「MCT118法」,讀取光帶是使用稱為「123鹽基階梯標記」的量尺,根據科警研說法MCT118法共有325種型別,而菅家先生和兇手的型別屬於「16-26型別」,且血型都是「B型」,機率約為千分之一 . 二。法院也相信DNA型別鑑定的精準度,因此即便菅家先生的律師團再三提出上訴,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也全都駁回,無期徒刑定讞,足利案件成了日本史上第一起承認DNA型別鑑定具證據效力的案件。

但當所有人都肯定DNA型別鑑定的同時,律師團的佐藤博史律師跟自由記者小林篤,都曾提出鑑定方法有問題,這些報導文獻現在都成了作者參考的依據。原本型別加上血型相同的機率是千分之一 . 二,到了1993年機率上升到千分之五 . 四,光是足利市的人同一型就有可能多達2000多人。也有法醫學家提出質疑,用123標記作為量尺間距太大了,精準度是個缺陷,因此科警研之後便換上「對偶基因型階梯標記」,也就是科警研也承認原本的標記法有瑕疵,但是卻認為足利案件的檢驗是沒問題的。

總之,後來菅家先生和兇手的型別,變成了「18-30型」。

在1997年,菅家先生曾經偷偷在信封裡夾了一根頭髮,讓律師團私下委託日本大學醫學部 押田茂實教授做DNA型別鑑定,鑑定結果菅家先生的型別是「18-29型」,差了1就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了!但是基於沒有「兇手的型」,律師想以私下委託的鑑定結果當證據聲請再審,但這樣就必須全部重新鑑定,所以宇都宮地方法院一直將再審聲請置之不理,直到《ACTION》節目開播,菅家先生的議題曝光後隔月,聲請遭到駁回,律師團提出即時抗告,才讓東京高等檢察廳提出聲明,不反對重新鑑定。日本第一件針對判決定讞又再次進行DNA型別鑑定,這次終於受到其他媒體的注意了。

 

2009年1月重新進行DNA型別鑑定,並要求使用最新STR檢驗法,並使用最新的標記法(雖精準度高,但很明顯就是不希望以MCT118檢驗來證實當年的失誤)。東京高等法院指定大阪醫科大學 鈴木廣一教授,辯方指定筑波大學法醫學 本田克也教授,同時進行鑑定。4月中旬鑑定結果出爐,兩邊驗出的結果皆不一致!甚至,本田克也教授自己用MCT118法再做一次檢驗,真兇的組別根本是「18-24型」,菅家先生的一樣是押田教授驗出來的「18-29型」,也差太多了吧。

2009年5月8日,透過法院及律師公開鑑定結果;松田真實的母親 松田瞳對檢察官的一席話:「菅家先生 ─ 我要這樣稱呼他,如果菅家先生真的是清白的,請你們盡快修正軌道。如果是警方偵辦有錯,就應該好好地向他道歉。不管誰來看,這都太離譜了。連『對不起』都不會說,像甚麼話?」成了檢察官釋放菅家先生的關鍵。2009年6月4日,62歲的菅家利和先生釋放出獄。

菅家先生在四十五歲被逮捕,現在已經六十二歲了。他的一字一句,都深切地讓人感受到歲月的沉重。失去了17年,重新再回到外面的世界,已經和入獄時不同了。《房間》的媽媽和傑克與外界隔離5年,菅家利和先生卻是17年啊!所有的事情都必須像個孩子一樣一一去習慣,也做了很多在獄中一直想做的事情。不過接下來,大家都把焦點放在菅家先生重審無罪上,就算作者已經查到疑似真兇,還跟"魯邦"對話過,但警方似乎想讓事情到這裡就結束,沒有心思想要找出真兇(但花了很多心思在掩蓋錯誤)。

 

「請還給我一個能接受的無罪判決。」這才是菅家先生最想要的。在法庭上揭開案情真相,不是灰色的無罪,而是純白無瑕的判決,這才是菅家先生的願望。

2009年10月21日足利案件重審,2010年3月26日地方法院宣判無罪,法官道歉。還給了菅家利和先生一個清白,但過程中一點也不爽快。

除了偵訊時強迫自白的錄音檔曝光,檢方和科警研不斷迴避或是掩蓋MCT118法的錯誤,拒絕採用本田教授另外以MCT118法的檢驗結果(因為等於承認科警研是錯的);另外科警研所長 福島弘文承認當時並未對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做DNA型別鑑定(排除樣本用),連當時的底片都遺失了(或許是不想讓人檢驗底片?)。在DNA型別鑑定領域具有一定份量的福島弘文,還說那是因為之後有了更精準的檢驗方式所以才發現了事實,完全沒有要認錯,而且硬ㄠ到了極點了......。

從頭看到尾,雖然是還給了菅家先生的清白,但司法機關還是拐彎抹角用盡心機,上上下下一條心的想要掩蓋事實,厚顏無恥的說法讓人民該怎麼信任他們呢?那真兇呢?刑警跟監並取得檢體後,作者私下委託,用高精準度的STR檢驗法檢驗魯邦跟真兇的DNA結果是一模一樣,但偵查當局驗出的卻是不符合!另外雖然最高檢察官承認五起案件可能為連續案件,但警方卻提出橫山由香里的物證中的DNA與足利案件的不一致(依然不想承認是連續案件)。但......就算不一致,那你們要找出兇手啊@@"......

反正後面就是這樣不斷的迂迴,生氣的作者接受了《文藝春秋》的邀稿,魯邦第一次出現在媒體上,之後更陸陸續續出現在廣播、報紙、周刊及網路,甚至還有漫畫,也引起國會議員的注意了,但是作者最後並無說明為什麼到現在仍無法逮捕真兇,只說了檢查幹部要他別再追查了(看來這次有國會議員也沒辦法惹...)。他把所有的無奈全寫在了最後一個章節 ─ 警鐘,警方的毫無悔意真是越看越生氣啊!

世界上不可能有這麼多個清水潔能追查真相,社會賦予了檢警單位維護安全責任卻不能讓人信任,別說是警方,當用謊言堆疊自己的自尊時,有想過被你傷害的人嗎?更何況你們是有公權力的人,卻拿著槍濫殺,為自己辯白的時候才講人權,還一臉無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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♡喜歡的句子♡

★我很想當場大喊,遮什麼臉,宮崎!你還有資格講什麼人權嗎!世上最重大的人權侵害就是殺人吧!

★毫不知情的人們,每一天都在路上、在超市、在柏青哥店,與犯下人神共憤罪刑的男子擦身而過的話?就在那裏與自己年幼的女兒閒聊、看似喜歡小孩的男子,其實是連續女童命案的真兇的話?如果明天就出現第六名被害人的話......

★仰望天空的那個身影。超出三:二拍攝範圍的杉木。從上方灑下來的碎光,照亮了免田先生深刻的皺紋。我捲動底片,按下快門,以六十分之一秒的速度,不斷裁切這三十四年的漫長歲月。只有快門喀嚓聲在山林中迴響。

★他需要傾訴清白的對象,但法務省卻不給他這樣的權利,所以他才拼命的寫信。他在除了寫信之外別無他法的狀況中,沒有放棄,不斷地寫、一封有一封地寫。這,不就是世上最微弱的聲音嗎?─ 不,還有更微弱的聲音。我應該做的,是聆聽只能從九泉之下發出的小女孩幽微的聲音。黑白棋盤終於變成白色了,這次我要將它徹底塗黑。

★聲請再審的久間的妻子,靜靜住在飯塚市郊區的透天厝。因為被認為是兇手的家人,他們一家遭到市民嚴苛的目光看待,據說家裡被人丟石頭,小孩子也在學校遭到霸凌,說他是「熊的小孩、魔鬼的小孩」。

★我得聲明,我並不支持廢死,反而認為重罪應當要嚴罰,但死刑也是不可逆的刑罰。即使是萬一,也絕對不能夠發生誤判,但萬一真的就發生了那個萬一,該怎麼辦?保持沉默嗎?還是道歉並追查原因,研議防止重蹈覆轍的方法?

延伸閱讀:

《被殺了三次的女孩》│桶川跟蹤狂殺人案件的真相及警示

 

 

 

 

✎ 作者介紹 - 清水潔

日本知名調查記者。曾為新潮社《FOCUS》調查記者,現為日本電視台報導局記者、解說員。以桶川跟蹤狂殺人事件的調查報導,獲得日本新聞工作者會議大獎,2014年以《連續殺人犯還在外面 - 由冤案開始,卻也在冤案止步;北關東連續誘拐殺害女童案件未解之謎》獲得新潮紀實大獎、日本推理作家協會獎。

✎ 譯者介紹 - 王華懋

專職譯者,譯有數十本譯作。近期譯作有《今晚,敬所有的酒吧》、《便利店人間》、《無花果與月》、《戰場上的廚師》、《花與愛麗絲殺人事件》、《破門》、《一路》、《海盜女王》等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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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讀時間:2020.5.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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